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与资讯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制定上报学生党员发展计划的通知
 作者:黄剑锋 编辑:黄剑锋  预审:陈健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23日 浏览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2007]17号文件要求,现就制定上报2007-2008学年度党员发展计划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范围原则上应是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列为培养教育考察对象,业经党校培训,符合党员条件,各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各党支部在制定发展计划时要实行总量控制,本科生党员发展的数额原则上按学生总数乘以12%减去现有学生党员数计算;研究生党员发展的数额原则上按学生总数乘以60%减去现有学生党员数计算。

三、根据上级“发展对象离开学习、工作岗位前三个月内,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不接收预备党员。

四、发展党员计划一经作出,要严格执行,不得突破计划发展党员,也不得发展计划之外的人员入党。

五、请各党支部(辅导员)务必于10292007-2008学年(包括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发展党员计划名单(样表见附件)报院党委。

 

 

二○○七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发展党员计划名单(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