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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08级教育硕士、高师硕士等各类研究生科研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
 作者:张正重 编辑:张正重  预审:陈健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3日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08级教育硕士、高师硕士等各类研究生科研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学位字

20054号)文件精神: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以第一作

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拟录用)1篇以上与本专

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特殊情况者, 在读期间应至少有1篇专业学

术论文投稿(提供相关证明),并由相关专家鉴定认为其已达到省

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水平,同时必须将其学位论文送交研究

生学院,由学校统一外送盲审,成绩合格方可。否则不能参加

论文答辩。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院教育硕士、高

师硕士等各类研究生学术论文的统计与审核工作,并于1018

日前将有关材料(见附件,含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学位建设办

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届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统计审核一览表

                            研究生学院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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