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部分教职工2013年暑期休养活动的通知

作者:张鑫  预审:陈健 时间:2013-06-20 点击数:

中 国 教 育 工 会

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师教工〔2013〕17号


关于组织部分教职工2013年暑期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校园。在征求各分工会意见基础上,经校工会常委会研究并报学校批准,决定利用今年暑期组织部分教职工外出参观、休养。现将组团休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暑期休养活动的意义

开展此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工会法》、《教师法》有关规定,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教师休养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具体措施,是“以人为本”办学理念的充分体现,也是工会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开展暑期参观、休养活动,有利于教职工开阔视野,陶冶情操,以更加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校各项工作中去。

二、推荐休养人员的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认真履职,乐于奉献;

2、积极支持、参与校工会和分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身体健康,适应暑期高温户外活动和长途旅行;

4、近5年(2008年以来)已参加过暑期外出参观、休养的在职教职工,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今年暑期休养的线路、时间:

1、线路一:山西太原、大同、五台山、云冈石窟、平遥古城、乔家大院7日游(与去年相同)

出行方式:往返均为火车空调硬卧

时间:7月10日左右

2、线路二:广西桂林、阳朔5日游

出行方式:去程火车空调硬卧,返程飞机

时间:7月10日左右

四、几点说明:

1、各分工会根据分配名额,认真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教职工,明确参加人员及线路。

2、两条线路中若有一条线路报名不足20人,则该线路取消,相应教职工可放弃活动或者参加另一条线路,放弃名额仍由其所在分工会安排。

3、凡参加山西线疗休活动的教职工,个人需承担费用900元;凡参加广西线疗休活动的教职工,个人需承担费用1200元。

4、请各分工会将确定参加活动的人员统一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务必于6月17日(周一)之前报送校工会文体部,6月17日-19日,参加活动的教职工本人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及个人承担费用,到工会办理相关手续。

5、名额不得自行转让,不准携带配偶及子女。

6、因火车票、飞机票采取实名制,需提前15天预定,且本人车票、机票不得转让他人,请拟参加人员慎重报名,合理安排时间。

联系人:李平,联系电话:3869463

邮箱:lpinghyh@mail.ahnu.edu.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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