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录
编辑:彭媛媛     发布时间:2024-03-04        浏览:

就业篇

一、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文件来源:《关于落实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蚌人社发〔201843号)

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对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一年后仍留在原企业就业的,对其助学贷款本金尚未偿还部分,由就业地县、区3年内根据每年还款计划予以代偿,每年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文件来源:政策依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蚌埠行动方案的通知》(蚌政秘〔202262号)

三、租购房补贴

对我市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基础人才,在蚌自行租住住房的,按博士、硕士、本科连续3年给予3.6万元/年、2万元/年、1.5万元/年住房租赁补贴;对在我市未享受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安家补助,在蚌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硕士、本科给予20万元、8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文件来源:《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人才部分)的通知》(蚌组通字〔202218号)


创业篇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文件来源:《关于印发<蚌埠市援企稳岗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蚌人社秘〔202297号)

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创业所在地申请最高额度为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贷款期限内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贴息。

——文件来源:《关于调整蚌埠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蚌银发〔202042号)



落户篇

一、创新创业大赛落地奖励

对大赛获奖项目最高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对市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蚌埠的,由县、区给予最高30万元落地奖励扶持;对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蚌埠的,由县、区给予最高100万元落地奖励扶持。

——文件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蚌埠行动方案的通知》(蚌政秘〔202262号)

二、在蚌落户随意迁

在蚌埠工作、居住、经商、购房等,只要愿意均可在蚌落户。大中专毕业院校毕业生,户口未从学生集体户迁出的,毕业后两年之内可按照“来去自愿”原则,在入学前户口迁出地、现工作地(城镇)、实际居住地(城镇)自由落户。

——文件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蚌政〔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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